来源:山西省种子执法年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撤销晋城市种子公司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报
4月21日至24日,省种子执法年工作督导组对长治、晋城两市的种子执法年活动进行了督导检查。对部级发证企业和省级发证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对市级发证企业进行了抽查并对种子市场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农业部发证企业1个,省级发证企业9个,检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1个,抽查专营不再分装和委托代销种子经营门市部7个。
屯玉种业、潞玉种业、奥利种业、高平市种子公司、润农种业和农福科贸等6家种子企业符合申领许可证的条件,都通过了企业登记。
督导组向长玉种业、鑫农种业、农科院谷子所开发中心三家企业发出企业整改通知书,根据其存在的不同问题,限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工作后,经督导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保持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
督导组拟撤销晋城市种子公司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向其发出关于撤销晋城市种子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书。经查,晋城市种子公司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以来,管理混乱,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几近瘫痪,检验仪器、加工设备等已没有使用价值,检验、加工、仓储设施和经营场所都挪作他用,已不具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条件。督导组对此提出处理意见:
一、对晋城市种子公司不予登记。
二、撤销晋城市种子公司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即日起停止一切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三、晋城市农业局作为晋城市种子公司的主管部门,应当对该公司已经发生的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