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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米杂交种"沈单16号"种子生产经营维权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11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533
 

来源:甘肃省种子管理站

关于玉米杂交种“沈单16号”种子生产经营维权的通知

甘种站〔2010)21号

各市(州)种子管理站(局)及有关种子企业:

   玉米杂交种“沈单16号”于2002年7月1日获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品种权号:CNA20010081.5,品种权人为沈阳市农业科学院。沈阳市农业科学院授权沈阳市农业科学院种业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沈单16号”的生产、经营和品种维权工作,沈阳市农业科学院种业有限公司授权甘肃金张掖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行使该品种在甘肃省范围内独家销售权及市场维权活动。品种权人及其授权企业在甘肃境内生产、经营“沈单16号”将受到法律保护。

   我站与甘肃金张掖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成 “沈单16号联合维权办公室”,负责甘肃境内的维权工作。维权办公室严正声明:甘肃金张掖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沈阳市农业科学院种业有限公司在甘肃省境内唯一授权的企业,除授权企业以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生产、销售“沈单16号”种子,以及未经授权企业许可进行的经营、收购、运输、贮存等行为,均是对品种权人和授权企业合法权益的侵犯。维权办公室将对上述侵权行为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请各市(州)种子管理站(局)配合维权办公室做好维权工作,对我省境内沈单16号杂交种生产经营侵权行为,从严从重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和授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0一0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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