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文件
湘农业办种〔2010〕78号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
目前,我省水稻、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已进入育苗、栽插时期,为严肃查处部分企业违法组织种子生产的行为,进一步加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管理,确保种子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查种子生产情况。各市州农业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种子执法年活动要求,全面清查本行政区域内种子生产情况,重点掌握从事种子生产的企业、品种名称、生产地点、生产面积等情况。清查情况以村组为单位统计,尚未大田栽插的,按播种量折算大田种子生产面积。请各市州农业局将清查结果于5月20前报省种子管理局和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二、督促种子企业依法生产。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督促种子企业依法生产,对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要加强支持、协调、指导与服务;对未取得种子生产资质的企业,要督促按照法律法规完善设施设备等种子生产条件,抓紧申领种子生产许可证,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品种编号。按照种子生产实行先办证、后生产的原则和种子生产的季节要求,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生产之前必须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播种后一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品种编号。我省杂交水稻(春制、夏制)、棉花、玉米、西瓜、辣椒种子生产许可证品种编号的申请截止时限为每年的5月底、油菜为10月底。
三、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种子行为。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要对照清查结果和种子企业生产资质情况,严厉查处、打击无证生产种子行为。对在规定时限内未申报或已申报但未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拒不改正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要组织对非法生产的种子实行强制铲除,并严格按照《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等违法行为是今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工作重点,对于目前存在的无证生产苗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有清醒认识,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精干力量认真落实好种子生产情况清查、种子生产资格核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等工作,依法维护正常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秩序,确保农业用种安全。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无证生产种子现象泛滥,或因查处违法行为不及时,引发严重恶性种子事件的,我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湖南省农业厅批准发放《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企业名单
二0一0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