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种子发[2010]6号
关于2009年杂交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农委、农业局:
按照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9年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晋农(种子)发[2009]21号)安排,各市种子管理站及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等3家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受省农业厅委托,对我省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的杂交玉米种子质量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扦取到42家种子企业的71个样品,涉及玉米品种49个,代表玉米种子248.3万公斤,所扦样品代表的种子批全部为被抽查企业仓库内待销售的商品种子。
二、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有4家企业的4个样品不合格,企业合格率为90.5%,样品合格率为94.3%。从四项检测指标看,净度和发芽率全部合格;有3个样品水分不合格,合格率为94.5%;有1个样品品种纯度不合格,合格率为98.2%。从具体检测数值看,净度平均值为99.8%,最低值为99.3%;水分平均值为12.1%,最高值为13.8%;发芽率平均值为95%,最低值为88%;品种纯度平均值为96.6%,最低值为84.8%。
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及品种分别是:山西省平定县种子公司经营的富友9号(生产商标称为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天镇县宇萌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晋单32、山西九月金杂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品玉3号、山西农科院棉花所三联种苗生产经营晋单64。
三、存在问题
(一)种子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品种和水分纯度。本次抽查有4个样品不合格(见附表),1个样品纯度不合格,3个样品水分不合格。这是在考虑使用容许差距的情况下做出的判定,如果不考虑使用容许差距,纯度检测值低于标签标注值的样品有6个,占全部种子样品总数的10.9%,水分检测值高于标签标注值的样品有10个,占全部种子样品总数的18.1%。
(二)个别企业种子质量意识薄弱。如天镇县宇萌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晋单32,标签标注的净度质量指标仍然为98.0%,低于国家标准值99.0%。
(三)部分企业不能提供种子样品。本次抽查范围是500万以上生产经营企业,每个企业原则上抽取2个以上样品,但实际有15%以上的企业不具备扦样条件,未扦取到种子样品。究其原因:一是企业未开展种子生产或经营活动;二是自产种子未收购、加工、包装。三是代销种子尚未进货。四是个别企业存在故意回避抽查的现象。
四、整改要求
(一)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加强种子质量管理。大同市、阳泉市、太原市和运城市种子管理站要督促检查辖区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跟踪抽查不合格种子的处理情况,并于8月底前将辖区抽查不合格企业的整改情况以书面材料报送省种子站。对整改不力、问题仍然存在的企业,省站要重新审查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
(二)增强质量管理意识。有关种子企业一定要树立法律观念,强化质量管理意识,认真学习种子法律法规,了解品种退出信息,跟踪政策动态,确保经营活动合法。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重视种子生产、加工、包装等环节质量控制,改善贮藏条件,确保种子质量。各级种子管理站要引导种子企业提高种子质量管理意识,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和使用标签。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指导,避免已退出品种进入种子市场。
(三)强化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各级种子管理站要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注销、撤销、吊销或收回许可证。对未扦到样品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并列为当前市场检查和下年监督抽查的重点,建立秋冬季监督抽查和春季市场检查联动机制,提高质量监督效果。
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