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度种子检验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市、州、县种子管理局(站),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与《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的有关规定,持证检验员在两年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小时,考核机关对种子检验员证每两年审查一次,主要审查检验知识和检验能力保持等内容,为此我站决定举办2010年度全省种子检验员及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主要讲解《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规定要求的知识点和检验操作技能的示范演示,包括国家有关种子质量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种子检验新知识和新方法等。
二、培训对象
1、通过我省考核发证的种子检验员及种子质量检验人员,重点是需要进行证书定期审查的人员;
2、计划参加2011年6月全省种子检验员及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考核的学员自愿参加。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 地点
7月下旬 荆州
9月中旬 武汉
四、其他事项
1、由于需要参加培训的学员较多,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计划参加培训的学员填好回执,于7月10日前寄送或传真至湖北省种子管理站质量管理科(027-87394014)。
2、该培训作为种子检验员及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定期审查接受继续教育的依据。
附件:湖北省种子检验员及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培训回执
二O一O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