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0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在全省种子企业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省种子管理局于5月13日开始,组织全省十四个市(州)种子管理站对57家已取得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85家已取得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按照《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有关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要求进行实地核查。要求全省在6月15日前必须完成实地核查工作,根据核查结果:检查合格的,允其继续生产经营;对于不符合相应种子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12月31日前按要求整改到位,逾期不改的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依法撤销其许可证;对于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或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发证机关将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许可证;对停止生产、经营一年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将依法注销其许可证。许可证清理结果将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布。(省种子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