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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开展马铃薯增产增收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18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86
 

关于开展全省马铃薯增产增收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甘种站〔2010〕32号

有关市(州)种子管理站(局):
   为了全面完成全省马铃薯增产增收项目的脱毒种薯扩繁和推广任务,及时了解今年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原种、一、二级种薯扩繁及全省400万亩脱毒种薯推广任务的落实情况、取得的效益、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工作提对策建议,省站根据省上制定的“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扩繁推广等工作检查督导的安排意见”,决定于6月下旬至7月初在各市(州)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分四个督查组深入各项目实施区,对各地今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一) 2008年及2009年下达承担今年全省“马铃薯原种生产及防虫网棚贮藏库建设项目”的18家企业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二) 2010年下达承担全省马铃薯脱毒一级种薯扩繁补贴任务的51个县(区)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三) 2010年下达的承担全省马铃薯脱毒二级种薯扩繁补贴任务的51个县(区)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陇南市含2009年下达的1.1万亩脱毒一级种薯扩繁补贴任务完成情况);
   (四) 2008年及2009年下达承担全省130个一级种薯贮藏库建设项目的32个县(区)1000吨一级种贮藏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五) 2010年下达承担全省“2010年全省400万亩马铃薯脱毒种薯推广”的33个县(区)任务完成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1万亩马铃薯脱毒原种网棚建设落实情况
   通过现场查钢管材质、网纱质量、脱毒原原种购买相关票据等方法,对18家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中标企业原原种的来源、质量及网棚建设所用的钢架及网纱材质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阅原种生产的技术规程、生产档案的建立及播种等方式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实地测量和查勘对网棚建设面积和1000吨原种贮藏库建设规模、标准等进行检查;通过查阅相关票据、合同等方式对一级种薯扩繁基地原种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二)110万亩马铃薯脱毒一、二级种薯扩繁补贴任务落实情况
   通过随机取样测量、按比例核算当地扩繁规模的落实情况;通过随意走访农户查看农户供种票据、种薯包装物、种薯标签等调查农户调查种薯来源、所用级别、质量及项目实施情况;通过核查供种单位的供种清册、相关合同、当地的实施方案、供种及种薯收购单位的选择程序材料等核实项目运行情况。
   (三)全省400万亩马铃薯脱毒种薯推广任务落实情况
   通过随机选择推广县、乡、村进行实地测量、计算本地任务完成比例、核算该区推广任务落实情况;通过随意走访农户查看农户供种票据、种薯包装物、种薯标签等调查农户调查种薯来源、所用级别、质量及项目实施及培训情况;通过核查供种单位的供种清册、相关合同、当地的实施方案、收购订单等核实项目运行情况。
   (四)全省130个一级种薯贮藏库建设情况
   通过随机取样、实地测量和查勘对各有关县(区)承担的1000吨一级种薯贮藏库建设规模、标准等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
   对1万亩原种防虫网棚及各级种薯贮藏库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测量;对一、二级种薯扩繁情况将结合各地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明细等,采取随机抽取项目实施县(区)、乡、镇、村的方式进行抽查,特别是去年项目实施存在问题的县(区)这次将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四、分组安排
   本次检查共分4个小组,分别由省种子管理总站领导带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 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常宏带队,督查地区:庆阳市、平凉市;
   第二组:省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杨太山带队,督查地区:定西市、临夏州;
   第三组:省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吴正强带队,督查地区:天水市、陇南市;
   第四组:省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王立孝带队,督查地区:兰州市、白银市、武威市、张掖市。
   五、检查时间
   各组检查时间为2010年6月20日-7月10日。具体时间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相关要求
   (一)各地接到通知后,请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认真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包括各项目建设的供种清册、基地落实花名册及当地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等),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检查小组要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核实、走访农户、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等方式,认真对项目实施、组织领导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核实,作出客观准确评价,提出明确建议和整改措施。
   (三)检查结束后,各小组对各项目检查的情况形成有分析、有对策、建议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必须包含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实施好项目的建议对策,省上在统一汇总各地实施情况后,将有关情况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牧厅,并在全省予以通报.

二0一0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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