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报讯(宁新路)由财政部牵头、中央18个部门成立部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启动。6月17日,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部级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清查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此次清查是为保障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按照中央要求,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
谢旭人在动员部署会上指出,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保持农业农村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开展好专项清查工作。
谢旭人强调,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6月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分部署启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清查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一是明确专项清查任务。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县级及以下的涉农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等方面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对资金的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二是突出专项清查重点。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先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在此基础上,把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专项资金和管理不规范的地方、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部级领导小组将重点检查三分之一的省份,省级领导小组重点检查面要达到50%。三是严厉查处违规行为。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四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研究解决问题的体制机制性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促进形成强农惠农资金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
谢旭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成效。强农惠农专项清查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机制。中央18个部门成立部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国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各地区要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的领导机构,组建日常工作机构,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本地区清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清查工作,同时要会同审计部门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和审计部门做好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对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各级发展改革、教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文化、卫生、人民银行、林业、扶贫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本部门的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向本级专项清查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
专项清查工作部级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在讲话中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主动加强与专项清查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为专项清查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专项清查工作部级领导小组副组长、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分别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工作要求。
专项清查工作部级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建华主持会议。来自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的部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成员,参加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与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口的省级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同步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