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种子管理局
湘农种管〔2010〕19号
湖南省种子管理局
关于2010年种子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和审查验证的通知
各市州种子管理站,有关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依据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工作的通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10年种子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和审查验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种子技术人员资格考核
(一)检验员、检验人员资格考核
1、考核对象:我省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种子检验机构中未获证的检验员;种子企业中未获得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
2、考核方式:考核按扦样、室内检验和田间检验三个类别进行,每个类别的考核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笔试实行闭卷考试(严禁夹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操作技能考核。
(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考核
考核对象为拟申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中未获得种子生产资格证书的人员。考核内容按照生产专业知识考核。
二、种子技术人员审查验证
(一)种子检验员、检验人员资格审查验证
1、验证对象:2006年、2008年获得种子检验员证和资格证书的种子检验员和种子检验人员。
2、验证要求:依据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和《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审查验证的人员在两年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3、验证程序:申请定期审查,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种子检验员证(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定期审查申请表(见附件4);(2)种子检验员从事种子检验工作的总结;(3)受聘检验机构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4)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在参加继续教育时交我局生产与质量管理科,继续教育考核成绩合格的由我局予以审核验证。
(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审查验证
2008年取得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通过2008年我局资格审查验证的人员,带好相应资格证书于8月15日前来我局办理验证手续。
三、其他事宜
(一)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局对已报考的种子技术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于近日分别通知到各市州种子管理站。请各市州种子管理站及时通知已确认的考核人员,已报考的人员也可直接与我局生产与质量管理科联系。
(二)已经取得某一类别资格的种子检验员、检验人员需要增加其他类别资格考试的,请带好证书,经考核合格后,由考核管理机关在证书变更记录栏中记载,证号不变。参加考核人员务必带好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三)各类考核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考核与检验员、检验人员证定期审查地点
长沙市陋圆宾馆,宾馆地址:长沙市湘春路111号。
乘车路线:1、火车站:乘111路或168路至兴汉门站下;2、汽车南站:乘7路至火车站转111路或168路至兴汉门站下;3、汽车东站:乘168路至兴汉门站下;4、汽车西站:乘168路至兴汉门站下;5、汽车北站:乘128路至北正街站下。
(五)考核与验证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1)生产与质量管理科:联系人:汤传喜、潘旺林,联系电话:0731-82222364,传真:0731-85459603
附件:1、2010年湖南省种子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审查验证安排表
2、湖南省种子检验员(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
3、湖南省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申请表。
4、种子检验员证(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定期审查申请表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