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种子发[2010]10号
关于开展杂交玉米种子制种田花期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农业局):
为加强对杂交玉米种子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切实抓好玉米制种田花期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杂交玉米种子质量,我厅定于7月下旬-8月中旬组织开展杂交玉米种子制种田花期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省内玉米种子生产基地;
2、我省企业在新疆、甘肃、内蒙等省区安排的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
二、检查重点
1、种子龙头企业;
2、09年监督抽查或市场检查不合格的企业;
3、承担良种补贴项目的供种企业;
4、接到投诉举报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1、种子生产许可证与生产田相符情况;
2、种子生产质量档案及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3、生产田隔离、去杂、去雄等种子生产技术落实情况。
四、工作分工及目标
本次检查由省种子站全面负责,联合市、县种子站共同完成。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县种子站加强检查指导,省市种子站组成若干抽查小组进行抽检。其中,县级种子站对辖区玉米制种田开展100%花期指导;市级种子站检查制种田面积达60%以上的,抽检制种单位达80%。抽查小组抽查制种田面积不低于30%,抽查制种单位不低于50%。
五、时间安排
1、7月5日~8月5日,企业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要求,建立和完善种子生产质量档案,落实花期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开展花期自查。
2、7月15日~8月15日,县级种子站对辖区制种田进行检查指导,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市种子站加强对辖区制种田抽检工作。
3、7月15~20日,抽查小组对我省企业在新疆、甘肃、内蒙等地区的部分制种田进行抽查;8月1~20日,抽查小组对省内制种田进行抽查;
4、9月5日前各市应将检查结果、企业整改和监督落实等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站。9月15日前,省种子站汇总全省检查结果,向社会通报。
六、工作要求
1、各级种子站要认真履行种子质量管理职能,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种子田间检验方法和标准,理顺思路,强化责任,严格按照田间检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
2、各市种子站要对被检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按质量控制水平高低进行排队评比。对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企业要监督其限期完成整改,对于通过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制种田应建议其报废,并加强对该企业所产种子的跟踪监管力度。
3、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种子生产技术落实工作,积极向抽查小组提供生产基地和质量控制的相关资料,配合田间检验员完成田间检验任务,并按要求强化制种田的管理工作。
二0一0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