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钦州市农业执法人员查获一起涉嫌经营非法水稻种子案,查封扣押未通过品种审定的水稻种子197.5公斤,案值近3000多元,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图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正在水稻种子经营摊点开展现场检查
当天,钦州市农业局联合钦南区农业局开展晚稻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该区黄屋屯镇检查发现一处销售水稻种子的流动摊点。经调查,该流通摊点来自贵港市港北区,当事人陈某销售标称“春香占”、“广西贵港市桥南水稻良种场”生产的常规水稻种子,没有依法标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种子审定编号、生产年月、生产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违反了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净化种子市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依法对未通过品种审定的水稻种子197.5公斤作出查扣处理,并责令停止经营。
图为执法人员查封扣押未通过品种审定的水稻种子
对检查中发现委托代销手续不完备,销售信誉卡填写不规范等经营行为,执法人员也当场责令改正。
信息来源:钦州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