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公告第20号
江西省种子管理局 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厅考核合格,批准李向东等22名同志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种子质量检验人员,核发《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张小敏等1名同志增加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类别,变更其《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
肖文平等6名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因工作单位更名或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申请变更受聘单位,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批准变更其《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
谢?等6名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因工作调动不再在种子企业从事种子检验工作或未按规定参加定期审查,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注销其《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
特此公告
附:1、江西省农业厅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第六批)
2、江西省农业厅批准变更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第二批)
3、江西省农业厅注销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第二批)
二0一0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