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种站行发[2010]40号
关于开展种子工程建设项目抽查的通知
各盟市相关种子管理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0年农牧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计发【2010】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关于开展种植业项目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种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站将对全区种子工程在建项目进行抽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将成立种子工程项目检查小组,并于8月中旬对全区种子工程在建项目进行抽查。请各盟市种子管理站密切配合,通知本辖区内承担项目单位提前做好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二、检查内容
1、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初步设计内容相符;
2、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管理、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3、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度是否缓慢、项目是否在建等情况,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的进展情况;
4、项目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单位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落实情况以及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完整、详细等。
5、自查情况。检查项目单位是否认真进行自查,自查自纠报告是否客观真实,是否已经对自查自纠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或采取了措施。
附:种子工程项目检查项目表.xls
二0一0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