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种植[2010]48号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农委)、财政局,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 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2 3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对小麦良种补贴工作的安排部署,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把良种补贴按时足额落实到每一农户,把技术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充分发挥良种补贴政策效应,加速优质高产新品种得推广作用,推动全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0一0年八月十七日
河南省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010年,我省继续组织实施小麦良种补贴项目,补贴范围覆盖全部种植小麦的农户。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把良种补贴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户,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0]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全省农民(农场职工)种植的小麦进行良种补贴。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高产品种推广步伐。强化统一技术服务,加速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措施的普及应用,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提高全省小麦生产水平,提升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小麦良种补贴,进一步稳定全省粮食种植面积,不断提高单产水平,确保粮食总产继续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适应市场需求,积极推进优质专用小麦生产,进一步优化品种品质结构,提高生产效益,实现高产高效,促进农民增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落实良种补贴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小麦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即按照农民(农场职工)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原则。省农业厅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按照“专家推荐、市场认可、农民欢迎、推优而不片面求新求异”的原则,研究确定全省小麦良种补贴品种。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在确定品种时,增加1至2个品种。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终止使用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原则。省农业厅将确定的补贴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各级农业部门要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向农民群众推荐种植,引导农民进一步扩大良种面积,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
(四)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优质高产、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品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一)补贴范围:今年全省小麦良种补贴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
(二)补贴对象:生产中使用小麦良种的所有农户(农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每亩1 O元。
五、补贴方式
小麦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采取何种补贴方式,由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省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各省辖市、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切实搞好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小麦生产实际、种子准备情况,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合理确定小麦良种补贴方式。确定补贴方式后,由省辖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于8月底前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
六、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核实种植面积。农户先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市级农业、财政部门将所辖县(市、区)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于20 l 0年11月底前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以便及时上报国家农业部和财政部,并建档备案。
(二)制定补贴分户清册。村委会根据农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填写小麦良种补贴分户清册。清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分户清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交同级财政部门。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凡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的,实行“一折(卡)通”方式兑现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门复核后的小麦良种补贴分户清册中所列补贴数额,会同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乡镇财政部门按照分户清册负责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和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可随时到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承办银行营业网点为农民办理良种补贴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小麦良种补贴”字样。
凡采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的,小麦良种实际出售价应在中标价格基础上,根据每亩小麦良种补贴金额和标准用种量实行售价折扣,购种农民按折扣以后的价格付种子款。同时供种单位登记销售折扣清册(小麦良种种植清册),购种农民签字确认,以备财政报账。
(四)据实拨付补贴资金。省财政厅将按照上年度良种补贴核实面积预先拨付小麦良种补贴资金。省辖市财政局收到补贴资金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收到补贴资金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不得晚于9月30日。实行差价统一购种的县(市、区),在招标后按招标确定的供种量预拨70%补贴资金;根据农业部门逐级审核确定的供种清册和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与供种单位结算其余30%的补贴资金。
省农场管理局负责做好全省农场系统的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
(五)依法规范做好良种招标采购。今年凡采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的省辖市,由省农业厅、财政厅统一组织招标,省发改委、监察厅、审计厅监督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优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和供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农种植[2007]3 1号)的规定和要求,省辖市农业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审计局共同实施招标工作。要本着依法、公正、公开、公平、透明、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严格招标程序、严格招标条件,保证种子质量和配套服务。重点抓实抓好规范程序、信息公开、种子价格、种子质量监管、供种入村到户、全程督导等关键环节,确保招标供种企业和统一供种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按时把高质量种子落实到农民手中,确保不误农时。中标供种企业负责将所供应的种子到村入户,同时做好配套栽培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各省辖市农业局要认真做好对去年中标供种企业的考评工作,从所供应的种子质量、供种情况及技术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凡发现有重大种子质量问题和违规供种现象的企业,及时向省农业厅、财政厅反映,并取消其参与今年投标的资格,从源头上维护好农民利益。
(六)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地要切实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分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县农业局、乡镇政府保管。乡镇政府要切实做好农户种植分户清册的制定工作,实行统一供种的地区,村级到户清册要一式三份,由供种单位印刷,分别用于编制计划、行政公示和财政报帐。采取直接发放补贴资金的地区,分户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分户清册以村组为单位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对小麦补贴面积进行汇总造册,一式两份,一份由乡镇存档备查,另一份上报县财政局、农业局审核。
七、切实采取措施,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一)强化协调配合。各地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工作,切实把良种补贴政策落实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各地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二)广泛动员发动。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通过在新闻媒体举办良种补贴政策讲座、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组织人员到农村宣讲等形式,重点宣传良种补贴相关政策、目标措施等,让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形成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积极工作、群众涌跃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种子质量和价格监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种子质量进行全程监管,供种企业要对供种质量负全责。为确保供种质量,供种企业应按照就近检测的原则,主动按检验批次送样到具备资质条件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2.5万公斤小麦种子取一个样),由检测单位出具种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能供种,受检率应达到100%。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在做好企业送样检测的同时,切实加强全程监控,要对企业所供种子进行抽样监测,监督检测到每一批次,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要切实加快包衣种子的推广使用步伐,有效防治小麦纹枯病、全蚀病、黑穗病等土传病害和地下害虫。县级农业部门要联合物价部门加大对种子价格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企业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四)搞好技术指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服务跟着种子走”要求,认真抓好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通过层层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技术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形式,切实把配套栽培技术落到实处。供种企业要搞好跟踪技术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抓好小麦高产创建活动,围绕农业部提出的高产目标,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实化措施,引导广大农民科学管理,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种粮水平。
(五)强化项目监管。做到政策公开。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补贴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实行严格督查。各级农业、财政、发改委、监察、审计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专家组督导等有效形式,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查看种植清册,核对种植面积与实际补贴金额,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各级农业、财政、发改委、监察、审计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查证落实,尽快解决。在公开招标、小麦供种等关键环节,邀请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单位记者对良种补贴工作进行视察和监督,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认真搞好“种子执法年活动”,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继续落实“十不准”制度。在补贴面积上不准虚报,不准漏报,不准降低补贴标准;在招投标上不准对企业吃、拿、卡、要,不准违规收取企业的任何费用,不准暗箱操作,不准搞地方保护主义;在资金使用上不准挪用,不准挤占;在供种上不准搞强迫种植和强行推广等。
(六)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技术培训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专家督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需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严肃工作纪律,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当事人严肃查处,并通报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