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种子管理局(站):
当前正值在田作物生长的敏感时期,也是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由于我省近期暴雨、持续高温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各类田间纠纷开始出现,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按照鄂种管函[2010]63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种子案件的查处和纠纷的调查、协调、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及时掌握各地种子案件、纠纷发生情况,统筹协调,化解矛盾,避免大的群体性种子事件的发生,现就及时报送在田作物种子案件和纠纷情况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范围。所有在田作物引发涉及的种子案件、纠纷。
2、时限。从8月20日起至9月30日,一般种子案件、纠纷每周报1次;重大案件、纠纷每天报1次。
3、内容。
案件包括:
(1)案件来源;
(2)当事人基本情况;
(3)简要案情(含品种、数量、来源等、立案时间、调查经过、鉴定情况等);
(4)处理结果或拟作出何种处罚(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附上复印件)
纠纷包括: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2)纠纷起因;
(3)鉴定情况(核实情况);
(4)双方要求及承受范围、双方分歧焦点分析,
(5)调解进展和结果(已调解完毕的附带调解协议)。
今年是种子执法年,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种子案件和纠纷情况的上报工作,凡不按规定上报情况,群众集体到上级上访而当地不知道、甚至因此扩大矛盾,造成群体事件的,省站将追究相关单位不作为、失职等责任并予以制裁。
联系方式:湖北省种子管理站法规科
联系人:祝师元 联系电话(传真):027-87394443 Email:hbzzzf@163.com
QQ(全省种子执法交流管理群): 71911837
二0一0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