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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开展秋熟作物种子田质量检验和确认工作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28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47
 

关于开展秋熟作物种子田质量检验和确认工作的通知

苏农办农〔2010〕20号

各市农委:
    为进一步强化种子质量监督管理,依法规范种子生产行为,切实提高种子质量,经研究,定于2010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在全省开展秋熟作物种子田质量检验和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与确认范围
    今年秋熟作物种子田质量检验和确认范围,以我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主要作物2010-2011年“四主推”推介名录>的通知》(苏农业〔2010〕6号)推介发布的水稻棉花主推品种为主,主要包括杂交水稻(棉花)制种田,常规水稻(棉花)原种、大田用种种子田,常规水稻(棉花)基础种子繁殖田。其它作物种子田质量检验和确认工作由各市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研究确定。
    二、组织与实施
    本次检验和确认工作由各市农业委员会统一组织,各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实施。实施前,各地要制定不同作物种子田检查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检验企业、检验品种和检验内容,对辖区内秋熟作物种子田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确认。在各市检验和确认的基础上,我委将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组织专项抽查。基础种繁殖田的检验和确认,由省种子管理站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秋熟作物种子田的质量检验和确认结果,将作为2011年春夏播市场种子来源、类别和质量的重要依据;常规水稻(棉花)原种生产质量确认结果,将作为2011年春播申领大田用种生产许可证的主要依据;常规水稻(棉花)等基础种子繁殖田的种子质量确认结果,将作为2011年申领原种生产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三、检验、确认的主要内容
    (一)杂交水稻(棉花)制种田,重点检查品种审定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亲本来源、制种地点、制种面积、田间隔离情况、田间防杂保纯措施落实情况、田间纯度、预计产种量、生产档案记载等情况。对培矮64S、广抗占S、粤丰A、粤泰A、龙特浦A等不育系配制的杂交水稻组合还要检查母本育性变化的情况。
    (二)常规水稻(棉花)原种和大田用种种子田,重点检查基础种和原种来源、品种真实性、品种审定编号、品种权证明、生产许可证、前茬情况、生产面积、隔离情况、防杂保纯措施、田间纯度、生产档案记载和预计产种量等情况。
    (三)常规水稻(棉花)基础种子繁殖田,重点检查育种家种子的繁殖世代和株行圃、株系圃的繁殖用种来源、品种权证明、品种真实性、繁殖面积、株行(株系)决选数、隔离情况、田间纯度、整齐度、预计产种量,以及生产程序、档案记载等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秋熟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和确认工作, 关系到2011年全省春夏播用种的质量安全和数量安全,各市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秋熟作物种子田质量检验和确认工作按要求组织落实到位。种子管理部门要及早谋划2011年春夏播水稻、棉花等主推良种和品种布局,集中力量、科学安排、抓好落实,严把种子质量关,为2011年春夏播市场供种提供数量足、质量优的合格种源。
    (二)认真落实检验措施。企业是种子质量的责任主体,各市要督促种子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种子生产、检验规程要求,加大田间防杂保纯工作力度,严格进行自查自检,严把田间去杂关,确保种子纯度符合国家种用标准;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根据2010年秋熟作物原种和大田用种申报的检验资料,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确认,对在外省特约繁殖或准备组织调入的种子,要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检验;对质量检验不达标的田块,必须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种子田,所有种子要坚决杜绝使用;对杂交水稻制种田,尤其是两系制种田,要强化大田去杂和田间质量检验,及早落实海南种子纯度种植鉴定措施,严格杜绝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
    (三)严把种子收获质量关。各市要督促企业及时抢晴收脱,防范不良天气影响种子质量,加强种子质量的全程跟踪和监控,实行专机收割,专场脱粒、晾晒,专机精选、烘干,严防机械混杂;经确认合格的种子,各市要积极指导企业按《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规范,制作种子标签;按“五无”化贮藏的技术要求,实行分品种专库保管,以确保2011年春夏播用种各项质量指标和种子标签标识内容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强化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和纯度种植鉴定工作。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各市要认真组织好检验、确认种子入库后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要按照“省统一组织、市负责落实、县负责督办,任务到企业、责任到法人、持证检验员负责扦样”的原则,切实组织好本年度的杂交水稻(棉花)、常规水稻(棉花)和杂交玉米等种子纯度的海南种植鉴定工作。
    (五)按时完成检验和确认工作任务。各市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在秋熟作物种子收获前完成上述检验和确认工作,并按附件2、3的内容要求,统一用EXCEL表进行汇总,于2010年10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及汇总表报省种子管理站(联系人:陈爱辉,025-86263533,Email:cah923@163.com)。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0年秋熟作物种子生产情况确认报告
    2.2010年杂交水稻(棉花)种子生产田质量检验情况汇总表
    3.2010年常规水稻(棉花)种子生产田质量检验情况汇总表
    4.2010年常规水稻(棉花)基础种子繁殖田种子申报确认表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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