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启动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31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73
 

吴邦国批示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农业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廖文根)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组2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

  吴邦国指出,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桑国卫出席了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后,乌云其木格作了讲话。她指出,科技进步是突破资源和市场对我国农业双重制约的根本出路,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从1993年的26%上升到2009年的51%,促进了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但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远不适应“三农”形势发展的要求,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

  乌云其木格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扶持措施,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完善配套法规,加强法制建设,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根据安排,这次对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的同时,还要对种子法部分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将分三个小组,于8月至9月,分赴6省市进行检查,并委托8个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内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种子法部分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主持会议。执法检查组成员出席会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林业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种子法的情况。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