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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全省种子执法年检查督导情况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26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33
 

浙江省农业厅文件

浙农专发〔2010〕90号

关于全省种子执法年检查督导情况通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8月下旬至9月上旬,我厅组织5个检查督导组,采取相互交叉、分片负责、分组落实的形式,对全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开展检查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督导依据《浙江省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检查了全部设区市及21个县(市、区),抽查了37家种子企业。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备案登记工作方面。一是种子行政许可工作不够规范。个别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对《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特别是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规定掌握不透;有的没有制订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流程,许可工作初审机构职能不清;有的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后续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二是个别地方未及时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个别企业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已经届满未延续,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没有及时根据《许可法》的规定,依法办理其许可证的注销手续。三是部分市县非持证种子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有待强化。义乌市将非持证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放权至乡镇后,备案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缓慢,且农业部门难以掌握,不利于对非持证经营者的管理。金华等市仍有少数非持证种子经营者未办理备案登记。此外,还发现诸暨等个别市县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办理程序不妥,对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未包含“经营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子”的经营者也进行了登记备案。

    (二)种子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行为方面。一是经营者的实收资本(实际注册)少于法定注册资本。温州市鹿城区小南农丰蔬菜种子经营部等5家经营者,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时申请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仅提供验资报告),但获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登记为个体经营者。由于工商管理部门对个体经营者的注册资金没有要求,因而,检查组在实地检查时发现其营业执照上未标注注册资金的数额,经营者也无法提供会计帐册或会计报表,不符合种子经营许可证发放条件;二是种子企业的资质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许可条件。长兴县蔬菜专业合作社等3 家企业技术人员的证件超过有效期或未达法定人数,不符合要求。此外,还发现个别企业的种子技术人员相互聘用,有的缺乏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或者购置的检验仪器设备简陋,达不到基本检验要求。

    二、整改要求

    (一)规范许可证核发行为。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要求,抓紧制订相关的工作规范,规范办事程序和种子经营许可行为,继续抓好非持证种子者备案登记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营造良好的种子生产经营环境。

    (二)加快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一是做好督导清理整顿后续工作。对在本次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实收资本(注册资本)少于法定注册资本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见附件),当地农业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在20日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要依法撤销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变更营业执照;对种子生产加工检验等技术人员不足或超过有效期的,要抓紧督促其派员参加相关的培训学习;对于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未续的,要依法办理注销,并予以公告;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许可证,并告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或变更其营业执照。二是抓紧开展企业清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各市、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参照本次企业清理督导工作的要求,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抓紧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本次督导检查尚未涵盖,但由属地核发或者受省委托检查的持证种子企业的资质条件发生了新的变化,不再符合许可发放条件的,抓紧责令整改,逾期未改的,要依法予以撤销;种子经营许可证件已经超过有效期未申请延续的,要依法注销;对已经实际停止经营活动或者一直未开展种子经营活动,但仍在有效期内的种子经营者,要引导其提出申请后予以注销。存在上述情况,但许可证由我厅核发的,要及时反馈。请各地于10月15日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并将结果书面报省种子总站。

    附件:浙江省种子执法年活动企业清理督导检查不符合企业名单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

浙江省种子执法年活动企业清理督导检查不符合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情况(万元)

存在问题

申请注册资本

工商注册资本

净资产

1

温州市鹿城区小南农丰蔬菜种子经营部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

100

未提供

无2009年会计报表,实际注册资金未达法定要求。

2

苍南县灵溪爱生蔬菜种子经营部

蔬菜、花卉种子

100

未提供

实际注册资金未达法定要求,检验仪器不全。

3

温州市鹿城区小南春丰种苗经营部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

100

未提供

无2009年财务报表,实际注册资金未达法定要求;未建种子经营档案。

4

金华市婺城区城西阳光蔬菜种子行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主要农作物常规大田用种

100

未提供

实际注册资金未达法定要求;未能提供资产证明。

5

金华市婺城区盛农蔬菜种子店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主要农作物常规大田用种

100

未提供

实际注册资金未达法定要求。

6

长兴县蔬菜专业合作社

农作物种子(除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外)

100

100

未提供

现有净资产不能提供数据;生产、加工贮藏、种子检验员证书过期;检验设备过于简陋。

7

温州田园蔬菜开发有限公司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

100

100

157.73

未能提供2009年底净资产证明

8

苍南县穗丰种业有限公司

农作物常规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杂交种子

100

100

106.9

仪器设备不符合要求,经营范围标注不当。

9

舟山市兴农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农作物种子(不含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

100

100

100

无种子检验人员,缺少检验仪器、实验室,种子经营档案不够规范。

10

金华翔宇农作物研究所

主要农作物常规大田用种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

100

100

99.2

技术人员证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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