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农[2010]111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交回种子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种子公司、四川省德阳市种子公司、酒泉丰乐种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一年以上未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请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于接到本通知后15日内向我部种植业管理司交回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知。
附件:企业应交回的种子经营许可证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九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电话:(010)59193249 传真:(010)59192815
附件:
企业应交回的种子经营许可证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
1 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农种经许字(2001)第0005号
2 上海市种子公司 (农)农种经许字(2001)第0058号
3 四川省德阳市种子公司 (农)农种经许字(2006)第0230号
4 酒泉丰乐种业有限公司 (农)农种经许字(2005)第0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