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半月谈
许多省份的种子管理部门负责人反映,各地制种基地的农田基础设施绝大部分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导致许多水利灌溉设施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制种行业抗自然风险的能力非常薄弱。
在2008年特大雨雪冰冻灾害中,由于制种田不能及时排灌,广西境内的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几乎损失殆尽。而福建省建宁县是制种大县,每年制种面积占全省的70%左右,但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差,仓库多为旧的粮食仓库和农家库房,存储条件恶劣,影响了种子质量安全。
制种成本增加、自然风险增大也导致农民参与制种的意愿下降。湖南省绥宁县曾被袁隆平院士亲笔题为“中华杂交水稻制种第一县”。绥宁县农业局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2008年开始,肥料价格大幅度上涨,每吨复合肥增加了600元,青壮年零工费用增加了20元~40元/天,但种子价格调整幅度不大,每公斤上涨0.6元~1元,经济效益不明显,制种农户积极性不高。”
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人说,即使不发生自然灾害,农民每亩水稻制种收入也只比普通粮食种植多400元左右。由于制种的管理难度高、技术要求严、劳动强度大,因此三五亩的制种收入对农民已缺乏吸引力。
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大多数劳动力外出打工,留下从事生产的多数是老人和妇女,制种劳动力和农村组织文化程度偏低,不适应技术要求越来越高的制种生产需要。四川省种子站在水稻制种基地的抽样调查显示,2009年,制种地区的从业劳动力数不足1995年的一半,劳动力构成也以50岁~60岁为主,60岁以上的劳动力更是接近总数的1/3。
由于制种的比较效益下降、农村劳动力不足,一些省份的制种老基地逐年萎缩,新基地越来越难落实。湖北省曾是我国制种大省,上世纪90年代初杂交水稻制种面积最高达到25万亩,近年来面积逐渐下滑,2009年仅3万多亩。
随着制种企业对基地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制种的技术管理难度加大,给种子质量带来安全隐患。在优质制种基地的湖南绥宁县,2007年当地仅有3家制种,2009年就上升到12家。
当地种子管理部门认为,好的制种区域被瓜分,生产规模小,组合多,一方面增大了种子生产管理难度,另一方面也使种子生产的隔离条件和隔离措施难以保障和落实,极易造成串粉和种子混杂,给种子质量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针对目前种子基地管理的现状和面临的困难,不少种子管理部门、制种企业和农户呼吁加强制种基地建设,加快制种机械化步伐。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大型种子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设立专项的基地建设资金,完善制种基地的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面临劳动力短缺等问题,一些制种企业认为,大量使用农业机械化对企业而言,存在投资大、利用率低问题。因此,一些农业专家提出,推进种子生产机械化,亟须国家对种子生产农机在研发、使用及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上进行引导和扶持。
完善法规,加强对制种企业的管理,提高种子生产准入门槛也刻不容缓。江苏省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制种企业种子生产面积、具体生产地点未作明确要求,企业少报多制、报而不制、超范围制种、无证生产以及瞒报库存积压等现象较为普遍。
为此,基层种子管理部门建议,在《种子法》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针对种子生产管理的法规内容,研究制定种子基地农民、企业、地方政府的利益协调机制,对种子生产基地予以规划、确认和保护;规范种子企业生产标准,提高种子生产的准入门槛,杜绝企业良莠不齐、种子市场品种多而杂等现象。
此外,目前我国南方的杂交水稻制种田主要是生产基地农户自家联产承包的责任田,公司通过合同约束、进行统一组织才连片在一起。这种生产组织方式占我国杂交水稻制种面积的70%以上。一旦部分农户与企业解除合同关系,种子基地就呈分散、割裂状态,不利于企业统一管理,种子质量也可能千差万别。
四川国豪种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建议,可利用土地流转政策,尝试集中租赁农民土地,由企业自己出面聘人完成生产,或委托生产性公司劳务承包。辽宁省种子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向种农租用基地可使企业成为种子生产管理的主体,出让土地的种农可以受聘于种子企业,从事生产管理取得相应的酬劳。
在这种生产体系下,种子企业与制种基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企业与基地紧密连接在一起,有利于基地的稳定与制种业的健康发展。(《半月谈内部版》2010年11期,记者 林晖 郭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