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赣农办字〔2010〕98号
江西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明年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决定委托你站对2010年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范围
本次抽查的对象是水稻种子。抽查范围是全省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具体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每个企业抽取样品2~4个,品种(组合)由扦样人员确定。
本次监督抽查检测项目包括净度、发芽率、水分和品种纯度四项质量指标。
二、扦样、检测与结果判定
扦样和检测依据GB/T3543.1~3543.7-1995;结果判定依据GB4404.1-2008和GB20464-2006。
三、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扦样;2011年1月15日前完成净度、发芽率、水分室内三项质量指标的检测;2011年4月15日前完成水稻品种纯度海南种植鉴定;2011年5月上旬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要及时组织扦样人员,凭本通知、《江西省2010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和有关身份证件到被抽查企业扦样,扦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至少一名为持有《种子检验员证》的扦样员。
扦样人员应详细了解被抽查企业的种子生产、销售等情况,在全面掌握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抽查品种,样品应当从该企业仓库内待销的商品种子中扦取,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二)被抽查企业应配合扦样人员做好扦样工作,以确保扦取样品的真实,具有代表性,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扦样。
(三)被抽查企业名单应严格保密,任何人在扦样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