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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村干部虚报亩数套取国家良种补贴款四人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04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564
 

来源: 渤海早报

漫画/李慧涵

  本报讯 (记者冯琳 通讯员朱建军 杨广海)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2010年检察机关严打三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件。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从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出发,共查办贪污国家良种补贴案3件4人,其中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1件,所立案查处的3起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2010年3月,宝坻区检察院派专员深入农田面积较大、农户较多的村镇调研,从中发现犯罪线索。在大口屯镇某村调研中,听到村民反映,村主任有虚报亩数套取良种补贴款的问题。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查清了该村主任郑某伙同蓟县种子公司退休职工朱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种田亩数3000亩,套取国家良种补贴款60000元的犯罪事实。2010年11月,该区法院分别判处郑、朱各有期徒刑5年。

  2010年7月和9月,该院在深入村镇调研中,根据群众反映线索顺藤摸瓜,分别立案查处了该镇某村支部书记程某和某村支部书记刘某,利用审核监督良种补贴申报的职务便利,分别虚开2000亩种田承包证明和1000亩种田承包证明,冒领国家良种补贴款30000元和15000的犯罪事实。同年8月和10月,程、刘二人分别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和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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