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牧种植发[2010]340号
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2010年春季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市场专项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盟市农牧业局:
按照《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10]2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农作物种子质量市场专项抽查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10]60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和市场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实际扦取到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和巴彦淖尔市7个盟市的21家企业共32份样品,涉及玉米和向日葵两种作物,其中29个玉米样品(涉及品种25个),代表玉米种子 63.75万公斤;3个向日葵样品(涉及品种3个),代表向日葵种子3500公斤。所扦样品代表的种子批全部为被抽查企业待销售的商品种子。
(二)市场专项抽查
本次专项抽查的对象是我区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6个盟市辖区内种子市场上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共计抽检经销商62家,抽取种子样品98份,作物种类包括玉米、向日葵、高粱、甜瓜、粟、蓖麻、绿豆、菜豆、萝卜、西葫芦、豇豆、籽瓜12种作物,其中:玉米56份,48个品种;向日葵13份,13个品种;高粱7份,4个品种;粟7份,6个品种;葫芦5份,5个品种;菜豆3份,3个品种;绿豆2份,2个品种、蓖麻1份、豇豆1份、小麦1份、籽瓜1份、萝卜1份。98份样品全部检测了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其中玉米和向日葵还进行了品种纯度田间同步种植鉴定。
二、 抽查结果
(一)监督抽查
在抽检21家企业的32份样品中,合格样品24个,合格率为75%。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企业14家,合格率为66.7%。从四项检测指标看,净度合格率为100%,最低值为99.6%;发芽率合格率为100%,最低值为83%;水分全部合格的样品30份,合格率为93.8%,最高值为14.7%;纯度全部合格的样品23份,合格率为79.3%,最低值为86.7%。
(二)市场专项抽查
抽查的98个种子样品中,净度100%合格;水分的合格率96.9%;发芽率的合格率为98.9%。玉米和向日葵纯度大田同步鉴定的合格率94.2%。
三、存在问题
在抽检和检验过程中,主要发现如下问题
(一)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
品种名称标注不规范,随意在品种名称加前缀或其他文字,如:改良哲单七;包衣警示标识不准确,没有标明高毒(低毒),而且警示图标与文字描述不相符;水分标注值低,两个不合格样品标注值均为13.0%,而检测值为13.7%和13.9%,虽然在长城以北销售的种子可以标注到16.0%,但根据标签通则只能判定该种子批不合格;进口向日葵种子中文标识小于英文标识,质量指标标注值不规范,水分、净度的标注值没有保留一位小数,有的标注杂交率而不是纯度。
(二)纯度质量指标合格率较低。
在本次抽检的85份玉米杂交种中就有10份纯度不合格,普遍存在隔离区不够和制种企业对花期检验不重视等现象,导致自交率太高。
四、整改要求
(一)严肃处理不合格种子企业。对市场专项抽查不合格的种子经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种子法》、《种子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于2011年2月底之前报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和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二)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监督抽查种子质量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查处、整改,并将查处、整改情况于2011年2月底之前报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和自治区种子管理站,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并进行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继续强化种子质量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质量监管,要引导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尤其要提高纯度质量重视意识,加大花期检验力度。
(四)强化种子标签管理。 GB4404.1?2008已于2008年9月1日实施,各经营户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等规定规范使用标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企业标签使用的检查和管理。
附件1:2010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2:2010年春季农作物种子质量市场专项抽查不合格结果汇总表.doc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