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伊通
在种子管理工作中,吉林省通化市通过实行“五统一”,进一步加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加大了种子经营的规范力度。
按省农委文件规定和省站要求,通化市统一印制了种子经营生产档案、销售凭证。规范了种子标签,统一使用省站印制的《登记备案证明》,统一履行了规定的备案登记程序。通过实行种子经营“五统一”,有效加强种子市场管理,规范了种子经营的行为,提升了种子市场管理水平,促进了全市种子市场向规范化、规模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通化市还重点加强了对市场种子质量的检验工作。目前全市共抽检种子样品4500个品样,对不合格种子进行了及时妥善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