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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种业龙头股 行业进入兼并重组的“高发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2-24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33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桂小笋

    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这份《意见》内容显示,种业发展将被提升至战略高度。

  有分析人士对《证券日报》表示,根据《意见》的内容来看,种业的重组兼并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而研发能力强、产业链一体化做的较好的龙头企业将因此受益:“但短期内的影响不会十分突出,具体的受益程度尚要等待相关细则的出台。”

    “《意见》的出台对行业而言是个重大的利好,不排除种业在一系列的政策影响下兼并重组将进入密集期。”隆平高科(000998,股吧)董秘办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说。

  “行业的重新排序受政策影响较大,而近年来的政策也逐渐呈现出整合整个种业的趋势,比如,农业部于2010年12月13日就《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等,通过这些政策的出台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进而淘汰一部分在产业竞争中不占优势的企业,这将促进行业向良性循环发展。”该工作人员称。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持证种子企业有8700多家,种业前10强在国内的市场份额仅有约13%,与国际种业前10强37%的份额相比仍有很大的差额。而在这8700多家企业中,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的仅有200多家,能够实现繁、育、推一体化且经营范围覆盖全国的企业不到100家。

  在这些企业中,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只有100多家。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只有平均3%左右,“隆平高科每年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3%-5%,但国际种业巨头的研发投入则可占到营业收入的8%-12%。然而,种业巨头们的销售收入是中国公司的几十倍。按照这些数字来推算,不难看出国内外行业的巨大差距。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想片面将行业做大,显然是不可能的。”

  具体影响取决于细则
  根据《意见》的规定,我国将力争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

  “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下,业界研发实力强且在产业一体化方面做的较突出的龙头股会因此受益,但对于业绩会有怎样的影响目前尚不好量化,只有等相关细则出台之后,才能分析具体的受益者及受益程度。”一位行业分析师对《证券日报》解释:“从目前来看,这份《意见》只是宏观的政策,所以,短期内的影响应该不会非常突出。”(桂小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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