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
目前正值春耕备种关键时期,记者从2月17日省种子站举行的部分种子企业代表座谈会上获悉,我省将在大春生产期间启动种子价格“限价令”,抑制杂交水稻种子价格过快上涨势头。这是我省自2005年首次启动种子价格行政干预以来,第二次启动“限价令”。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杂交水稻种子价格管理的通知》,我省将在2011年大春种子销售期间,对杂交水稻种子实行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制种高产组合的Ⅱ优、中优类品种种子,市场零售价格不得超过35元/公斤;制种中、低产量的冈优、香优及其他类品种种子,市场零售价格不得超过45元/公斤。各种子企业必须按照最高零售价格规范定价行为,合理确定批发价格;各种子销售点必须明码标价,不得突破最高零售价格。
记者 许静 实习记者 陈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