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治日报
春耕春播在即,为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黎城县工商局严格推行五项措施,全面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一个放心安全的农资消费环境。
在监管工作中,该局做到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严格留样备查制,严格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严格查处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郭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