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在即,滕家镇茂柞村村民闫先生购买了10斤花生种。然而,回家剥壳后发现有40%的花生种已经发芽、发霉,根本无法做种使用,气愤之余,闫先生将此事投诉至荣成市消费者协会滕家分会。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当天,果树站退还了闫先生的种子款。
2 月28日 ,滕家消协分会接到滕家镇茂柞村村民闫先生的投诉称其于2月8日在镇上的种子站买了10斤花生种,每斤8块钱,可回家拨壳后发现有大约40%的花生种已经发芽、发霉,根本不能做种使用。
考虑到春耕在即,闫先生投诉到荣成市消费者协会滕家分会。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与闫先生一起来到种子站。该站站长隋先生承认闫先生的花生种是在其出售的,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细致耐心的调解,隋先生同意退回闫先生80元钱的种子款,由于种子站涉嫌出售劣质商品,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工商所作为案件进一步处理。(荣成市工商局 黄晓英 王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