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嫩江县政府
一是加强农资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依法建立和完善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记录,特别是建立“经济户口”和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二是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工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突出重点,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三是加大对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组织专项检查行动,严肃查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农资广告市场,确保农资产品广告真实可信。
四是推行农资企业诚信建设。工商企业监管部门建立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依法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五是极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资打假和价格监管等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