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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堵住农资制假售假渠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24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41
 

  青海新闻网讯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工商局创新监管方式,堵住农资市场制假售假的渠道,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

  近年来,民和县工商局优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工商所长包保全部辖区、市管小组包保责任片区,管片干部包保农资经营点;按季节整治分段、按管理对象分片、按查处案件分类、按管理人员分组;实行定职责、定人员、定目标、定制度、定奖惩考评的“三包、四分、五定责任制”,解决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责任不明确、疲劳厌战、标准不高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农资防假知识宣传活动,对辖区168户农资经营户进行培训,讲解《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资经营者的经营素质;开展“农资经营标准店”创先争优活动,把农资经营业户按巡查、自查、遵纪守法等分为A、B、C、D级进行监管,农资标准店从A级店中产生。严格把好证照齐全关、商品质量关、明码标价关、索证索票及两账关。建立了农资商品退市制度、农资经营者承诺制度、经营者违约责任追究制度。该局严格按照标准店的标准对申请标准店的经营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者授予“农资经营标准店”称号。对已授牌经营户采取定期检查和评价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拆牌。

  为将农资监管工作向纵深推进,该局完善农资市场巡查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严格要求农资经营户设立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留进货发票和销货发票2年以上,索证索票率达到100%,与经营者签订《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堵塞农资市场制假售假的源头。严格实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在农资经营场所设置价格公示牌、农资经营明白墙。建立农资监管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在农资监管过程中应负的责任。同时,引导农资经营者加强自律,诚实守信经营,根据经营者的诚实守信状况评定等级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作者:京季 达朝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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