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燕赵都市网
已经过保质期的种子,不良商家却动起了歪脑筋,给种子换了一件新包装,重新摆在货架上堂而皇之地销售。近日,肃宁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经销失效变质玉米种子案。
3月21日,肃宁县工商局城关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农资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种子经销店销售的“粟丰”牌粟玉1号和粟玉2号玉米杂交种子外包装袋未标明生产日期、批号及真伪识别标志。经过仔细调查,原来店家刘某为了减少损失,将保质期到2010年4月的66袋玉米种子更换新包装后,继续上架销售。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违法行为。
最终,执法人员当即扣留了该批玉米种子,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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