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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开展春夏播种子质量检查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04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286
 

来源:苏州市种子管理站

    为认真贯彻农业部确定的2011年继续组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要求。3月29日,苏州市农委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委员会《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苏州市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意见》。

    3月份,是该市春夏播作物供种准备的主要时期,为了切实做好春夏播作物供种工作,加大“种子市场、种子质量”专项检查、治理力度,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市农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种子执法年扦样工作的通知》,市种子管理站组织全市种子管理部门,对全市农作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以及蔬菜种子固定门市等开展春夏播种子质量检查活动。截至3月底,组织春季种子市场监督抽样20只,主要为水稻和春夏播蔬菜种子,并组织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种子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水稻种子是春季种子市场检查的重点,要求供种企业在水稻种子销售前,进行100%的自检,各地种子管理部门全程跟踪监督、指导种子企业开展加工和自检工作,发现企业自检不到位或不自检,一律禁止种子出库,并进行抽样检查,根据要求覆盖率必须超过50%。为了保证种子质量安全,在实际抽查中各地种子管理部门的抽检率都达到了100%。在检查时,对供种企业进行的包装,标签,种子质量检测记录和档案,以及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等进行现场检查。

    在对蔬菜种子的抽查中,主要是领证的种子企业(或含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企业),以及固定场所持有工商执照的种子店。在抽查时,检查人员认真检查各蔬菜种子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检验室,技术人员以及经营是否超范围等,检查情况记入检查处理意见中。对于玉米西瓜、辣椒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的销售一定要是通过国家或省审定的品种,且该市是适种区域。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超范围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种子质量不合格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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