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工商分局积极推进2011年“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按照《农资市场监管办法》,规范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入手,加大对农资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日前,在对农资市场巡查过程中,查处未建立农用物资台账案件7起,罚款金额为3.5元。
近日建华工商分局下属东五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7家经营农资的商店均未建立农用物资购销台账。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以上未建立农用物资购销台账的7家农资经营商店分别进行了罚款处理,并责令立即建立购销台账,如实填写、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