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种子协会
中种协函[2011]8号
关于终止“中国种业五十强企业”冠名宣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3年和2006年,中国种子协会分别开展了两次“中国种业五十强企业”认定工作,先后有72家企业获得了“中国种业五十强企业”的荣誉称号。按照国务院纠风办有关要求精神,我会今后不再认定“中国种业五十强企业”,而于2010年开展了“中国种业骨干企业”认定活动,并于2010年10月公布了54家种子企业为“中国种业骨干企业”。
为了维护种子生产、销售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中国种子协会郑重声明:自2011年7月1日起,原认定的五十强企业不得再以“中国种业五十强企业”名义进行冠名宣传。
二0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 终止 五十强 宣传 通知
抄 送: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中国种子协会秘书处 2011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