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四川农村日报(成都)
本报讯 4月6日,宜宾县观音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购买发霉种子而引发的纠纷。
4月4日,观音工商所接到柳嘉镇村民郭某投诉称:20多天前,郭某在柳嘉镇种子经营户肖某处购买了4袋稻种并种下,但20多天过去后,只有30%左右的种子发了芽,郭某刨开泥土后发现未发芽的种子已全部霉烂,遂到工商所投诉,希望让肖某退还其购买种子款170元及赔偿往来车费30元。
观音工商所核实后,工作人员找到种子经销商肖某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经销商肖某称,可能是放在柜台底部的部分种子受潮,才出了问题。在工作人员的劝解下,经销商肖某退还郭某种子款170元并赔偿车费30元。
专家提示:销售中的稻种贮存要经常检查,每月翻晒1次,防止稻种贮存时间长吸收空气中的水分而使含水量增加,发霉变质。稻种不能和化肥及农药放在一起,也不能用装过化肥和农药的袋子装稻种,否则化肥和农药挥发出的毒性,会降低种子生命力。 (邓磊 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