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金莲 文章来源:云南省泸水县老窝乡农技站
在农村,家家户户对作物施药后多数会有剩余农药。对未用完的农药在存放及处理时,由于缺乏相应的存放知识或重视不够很容易造成人畜中毒事故,所以在存放及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农药不易在人居住的屋内存放;
二、农药不能与食物混放;
三、农药不能与粮食、种子混放在一起;
四、农药存放时要密封,粉剂、颗粒药要用塑料袋密封放在干燥儿童不易触摸的室内。
五、对剩余不用的高度农药一般采用深埋但必须在远离住宅区和水源的地方;
六、焚烧销毁的农药均应选择专用炉具,焚烧要彻底,进行无害化处理以防毒物随烟雾释放到空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