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新疆4月28日电(通讯员王朝伟)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检察分院对特大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涉案嫌疑人王生强、张正伟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至此,该师检察分院在审查刘兰新、杨树洲、肖江波、左卫国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中追捕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取得成功。
2011年1月14日,该师检察分院受理了辖区公安局提请逮捕的刘兰新、杨树洲、肖江波、左卫国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经该院审查后认为:2007年,新疆硕丰种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树洲在明知该公司无权经营KWS9103甜菜种子的情况下,先到甘肃酒泉以该公司的名义从王生强、张正伟的手中购买了20吨以次充好、严重不合格的9103甜菜毛种子,后又安排种植甜菜大户的肖江波以硕丰公司的名义再次到甘肃酒泉一个叫陈海(现已死亡)的人手中购买了此类种子18吨,以获取高额利润。2010年2月,经嫌疑人左卫国从中牵线搭桥,硕丰公司会计刘兰新向农四师71团良种繁育站售出了5吨假冒KWS9103号甜菜种子,致使该团种植农户生产遭受损失337余万元。
承办该案的检察人员经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后认为,该案中为硕丰公司经办人杨树洲提供伪劣种子的王生强、张正伟的行为涉嫌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遂向公安机关提出追捕王生强、张正伟的检察意见。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赴甘肃进行开展追捕工作,并进一步补强证据,将王生强、张正伟抓捕归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公安局对王生强、张正伟涉嫌销售伪劣种子案提请逮捕后,承办该案的检察人员审阅了11本案卷,并提审了两名犯罪嫌疑人,核实案件证据,在法定时限内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