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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良种保国家粮食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09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491
 

来源:中国农产品加工网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在种子生产优势区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一是杂交玉米种子基地要向优势区集中。以甘肃、新疆为主的玉米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制种产量高,生产的种子商品性好,可以节省耕地进行粮食生产。要以甘肃、新疆为主,内蒙古、宁夏、四川为辅,建成标准化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300万亩,确保粮食生产供种安全。

  二是建立种子生产保护区。优势区种子基地自然条件优越,适合种子生产和贮运,属于稀有资源,应建立保护区加以保护。建立种子生产保护区,是做大做强民族种业的基础。国家应出台《优势区种子基地保护区管理办法》,完善基地建设和保护制度,实行国家干预,地方政府无权改变基地用途。

  三是加强基地基础设施和企业加工生产能力建设。基地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农田渠系配套、农机道路等田间工程,增加农户小型烘干设施、立体晾晒架等晾晒烘干设备,购置亲本播种机、收割机、去雄机等作业机械,提高基地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企业加工生产能力主要建设大型果穗烘干设施及种子加工成套线,提高企业种子质量,增强竞争力。

  迟斌(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

  种子生产过程是决定种子质量好坏的关键一环。有效保障我国种业有序健康发展,国家划定保护区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十分必要。

  一是理顺投资渠道,把种子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真正用在种子生产上,谁生产种子投给谁。二是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确保国家投资建设的种子生产基地不被侵占或改变用途。三是在国家划定保护区以外,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子生产基地,国家也同样应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四是将种子生产、加工机械尽快纳入农机范围给予适当补贴,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自身投入不足等问题。

  《意见》提出:“在现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的基础上,建立国家和省两级种子储备体系,国家重点储备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及其亲本,保障杂交种子供应和平抑市场价格;省级重点短生育期和大宗作物种子,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两级明确分工,这种做法很好。但目前国家储备是采取贴息补助,储备企业能否储得住,在关键时刻能否调得出,一直令人担心。另外,短期生育期作物一般产量不高,审定通过的合法品种不多。目前,生产上多以产量高低为指标,短生育期一般生产、储备量少或不愿储备,原因很多,但不是储备用不上。一是建议种子储备补贴方式由贴息逐步向实际消耗费用直补过渡;二是提高种子储备规模和储备条件,提高储备整体水平;三是作为储备需要,适度审定储备一批短生育期作物品种。

  聂练兵(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副局长):

  建立完善的种子储备调控制度,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稳定器和减震器。种子储备是抵御农业灾害、降低市场风险的有效武器,是确保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特别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稳定器和减震器。因此,湖北省每年认真落实国家下达的种子储备任务,颁布了《湖北省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每年拿出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种子储备,从2009年起将储备资金增加至每年500万元。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完善种子储备调控制度,建立国家和省两级种子储备体系,对国家储备和省级储备进行了分工,做到了全局与局部统筹协调,救灾备荒与市场调控相结合,优化了储备结构,增强了储备功能,突出了市场调剂的作用。为此我们建议: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储备工作的协调机制,每年对国家和省两级储备计划进行统筹协调,尽可能发挥两级储备的互补作用;种子储备工作要与种子生产及基地建设相结合,在制定种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和制定年度种子生产指导计划时,统筹考虑储备种子生产计划,将储备种子生产基地列为种子生产优势区域的核心基地范围,规定国家支持的重点企业将储备种子生产纳入种子生产计划基地建设范围;储备方式实行政府采购和实物储备,对全部作物或部分作物实行实物储备,采取政府采购的方法,以储备合同形式直接向中标企业下达种子生产计划,种子收获、检验合格后必须入库进行实物储存。

  周春和(江苏省种子管理站站长):

  种子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基础建设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对促进种业发展和农业生产安全十分重要。

  近几年,江苏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优化种子储备制度,鼓励和促进市、县两级建立本行政区域的种子储备制度,确保储备种子储得进、管得住、调得出、用得上。

  完善种子储备制度首先是将种子储备资金纳入农业发展银行渠道。建议将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资金纳入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的封闭运行渠道,与国家粮食储备相同,给予专门额度、实行专款专用。

  适当增加种子储备补助标准。建议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原则,根据储备实际支出,综合考虑削价损失、转商损失等因素,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根据生产季节提前下达储备任务。现行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周期为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9月30日,任务下达时间滞后于种子入库时间,这样会导致承储企业的安排储备种子的生产或调运上缺乏主动性,易受市场影响;另一方面,储备时间与任务下达之间时间跨度长达半年之久,会造成承储企业无所适从。建议提前一个生长季节明确承储单位和承储任务,调优调整储备周期起始节点。建议调整储备种子入库节点,以12月份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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