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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布《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15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568
 

来源: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实行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菜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确保今年全省小麦面积稳定在1700万亩,玉米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水稻面积稳定在200万亩,棉花面积稳定在90万亩,油菜面积稳定在270万亩。

    (二)通过良种良法配套推广,使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菜平均单产提高3%以上,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

    (三)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产销衔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提高订单生产率,争取商品率达到50%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由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考查论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品种布局指导意见,合理确定主导品种,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合法品种。  

    (二)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主导品种确定后,省农业厅通过多种媒体向社会发布,严禁省级以下农业部门进行品种推介活动。

    (三)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实施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小麦、水稻、玉米、棉花在全省所有种植区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扶风县包含省农牧良种场、泾阳县包含省棉花原种场);对汉中、安康两市油菜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水稻、棉花15元/亩;小麦、玉米、油菜10元/亩。

    (四)补贴方式:玉米、水稻、棉花、油菜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实行良种推介、群众自愿购种。小麦原则上实行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各设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可采用现金直接补贴方式。

    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仅指本方案所含农作物)继续实行预拨制,补贴资金将根据当年实际种植面积于下年进行结算。

    五、方法程序

    (一)推介主导品种

    依据省农业厅下发的《2011年全省春夏播农作物品种布局指导意见》和《2011年全省秋播农作物品种布局指导意见》中确定的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菜品种为主导品种,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优良品种。

    (二)落实种植面积

    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公示日期不得少于7天)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县农业局、县财政局汇总核实后,以文件形式(含电子文本)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并由各市汇总后统一以文件形式(含电子文本)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三)时限要求

    玉米、水稻、棉花时限要求

    1、各行政村于7月底前完成公示工作,并由乡镇统一将统计表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2、县农业局、县财政局于8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并将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上报到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3、9月底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完成核查工作,将工作总结及分县统计汇总表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小麦、油菜时限要求

    1、各行政村于10月中旬完成公示工作,并由乡镇统一将统计表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2、县农业局、县财政局于10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并将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上报到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3、11月上旬,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完成核查工作,将工作总结及分县统计汇总表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四)资金兑付

    市、县两级农业、财政部门完成审核工作后,由县财政部门依据核定的良种补贴面积村级分户统计表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拨付给农民。资金兑付务必在作物播种结束一月内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省、市、县三级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省上成立由省农业厅主管厅长任组长,省农业厅、财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设立项目实施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种子管理站),负责项目日常工作;成立由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管理、科研、教学等单位专家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

    各市农、财两局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项目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要向各区县派驻督查组,明确人员,实行分县包干,全程督促良种补贴执行情况。督查组人员名单报省农、财两厅,并抄送省种子管理站。各县区农、财两局也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向各乡镇派驻督察组,同乡镇的主要行政领导一同负责各乡镇的良种补贴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协调配合,层层部署落实责任。各级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该项目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一是各市、县(区)农业、财政部门要按照分配的计划任务,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层层做好部署和责任落实;二是各行政村要据实统计农户的种植面积并按时上报,市、县两级农业、财政部门对上报情况认真审核,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兑付;三是各县技术指导小组根据各品种的特性,结合当地不同生态区域制定出统一的丰产栽培技术要点,由各供种企业按需求量印制并在供种时一并发给农户,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宣传。

    (三)强化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抵扣补贴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安排所需工作经费,解决同级农业部门因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对各地项目落实情况,资金兑付、技术服务、质量保障等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建立情况报告交流制度。各市、县(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以便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推动面上工作开展。要及时研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五)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生产用种安全,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省、市、县三级分别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省农业厅监督举报电话:029-87332789。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利用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粮棉生产的积极性, 使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使好的品种得到及时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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