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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农资产品标签不合格一律下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17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93
 

来源: 南海网-南岛晚报 作者:侯艳

  □南岛晚报记者侯艳春通讯员朱汉丽

  5月16日,南岛晚报记者从三亚市工商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三亚市工商局近日起与农业、质量技术监督、供销等部门相配合,积极开展2011年流通环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据介绍,监管工作中,工商部门将严格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在办理登记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先证后照”原则办理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并严格核准经营范围,把好市场准入关,严禁不按程序和规定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全面执行和落实“一店一档、两账两票、一书一卡、一户一牌”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农资经营店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和悬挂《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意见》和农资市场监管责任人员公示牌,公布监管责任人电话。同时,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户“经营户口”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实行经营农资户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农资广告的审查和监管力度,确实做到“证照不齐全不放过,基本情况(进、销、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农资不封存不放过,问题农资不处理不放过,消费者投诉未处理不放过”。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实现流通环节农资市场监管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

  据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监管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不断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加强日常监管,要把农药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突出巡查重点,详细做好巡查记录,督促农资商品经营者规范执行“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制度;要求农资商品经营者详细、如实地填写台账,粘贴进(销)货正规发票;加大对农资商品实物的检查力度,对农资标签、标识不合格的农资产品一律下架并查清来源;加强对农资广告的审查和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广告宣传。通过查办农资市场的各类违法行为,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监管工作中,工商部门还将加大对流通环节52种违禁农药的宣传力度,坚决杜绝违禁农药在市场上的流通,确保农药市场销售安全。

  在处理投诉方面,工商部门将认真处理农资商品投诉的咨询、申述和举报行为。市民在生活中发现农资商品非法经营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向三亚工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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