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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工商查处八起种子违规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18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31
 

  东北网齐齐哈尔5月18日讯 近日,龙江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农资市场进行日常巡查中,连续查处了八起种子违规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得到了农民的好评。

  在这八起种子违规案件中,有三起种子标签不符合规定案件,涉及三家种子商店共550公斤种子。其中包括吉林省瑞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巴单4号玉米杂交种250公斤,黑龙江铁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单29玉米杂交种200公斤和山西屯玉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屯玉88玉米杂交种子100公斤,这些种子标签均不符合相关规定,甚至连生产日期也没有标注。

  三家商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属于销售种子不符合《种子法》规定的种子的行为,龙江县工商执法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分别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除三起种子标签不符合规定案件外,还有五起种子虚假宣传案,涉及五家种子商店销售的1800公斤种子。分别是濮单6号玉米杂交种子的外包装上标有“源于欧美,领先世界”字样;辽作1号玉米杂交种子的外包装上标有“品质优良,综合抗性好于先育335”字样;英玉2008玉米杂交种子的外包装上标有“英国联邦”字样;龙单21玉米杂交种子的外包装上标有“比对照吉单27增产16%左右”字样;雷奥1号玉米杂交种子的外包装上标有“源于美国、美国资源、本土改良”字样。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对其所宣传的内容均提供不出任何依据。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构成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执法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分别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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