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武汉)
湖北日报讯 近期,我们工商部门在春季农资市场监管中,发现少数水稻种子商品包装存在虚假欺诈现象,特提醒农民朋友注意。
一是种子广告宣传内容与审定公告内容不一致。按照《种子法》规定,种子广告宣传内容应该与有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公告一致。我们通过查询农业行政部门网站、向相关农业行政部门去函查证等办法,获取农业行政部门的种子审定公告。我们将审定公告内容与市场上的种子广告招贴、印刷品广告、质量说明书和包装袋产品介绍等宣传文字进行全面检查比对,发现5起外包装标明的内容存在夸大种植范围、抗病虫害能力、种植产量和出米质量等虚假宣传行为。
二是外大包装宣传内容与内小包装标签不一致。对购买种子数量较多的农户来说,会购买到大袋包装的种子。有些不法经营者利用农民一般不会在购买时拆开大包装的习惯,在外包装上冒称著名品牌种子,而里面分装的小袋种子实为其他种子,有些经营户甚至把去年未销售的过期种子冒充今年上市的种子,或将本地制作生产的水稻种子冒充名牌种子销售,造成内外包装不一致的“鸳鸯包装”现象,欺骗农民消费者。
工商部门提醒农民朋友,购买种子时一定要记得索要发票,发现这些虚假欺诈行为时,应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安陆市工商局 刘章勇)
作者:安陆市工商局 刘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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