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文件
晋农品审[2011]第7号
关于检查农作物区试品种育种档案的通知
各有关品种选育单位:
农作物品种试验是新品种审定(认定)的基础和科学依据。申请参加试验品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品种审定的公正性。但是,近年来发现个别育种者在申报参试品种试验和报审材料时弄虚作假,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品种试验、审定工作。为此,省品审办决定今后将开展参试品种选育档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办法
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省农业科学院申请参试品种的育种档案由院科研处统一进行检查;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参试品种的育种档案由校科技处统一进行检查;各企业申请参试品种的育种档案由企业自己进行检查,并加注自查合格意见。否则不予受理参试品种的申请。对无育种档案、育种档案不完整或育种档案不真实的品种,一律不予申报。
2、抽查:省品审办将组织审定委员、各市区试管理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抽查小组进行抽查。抽查的时间为品种参加试验到申报审(认)定之前。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为参加省品审办组织的各类农作物品种试验的品种。检查内容为参试品种的育种档案,杂交种还包括其亲本的选育档案。
三、结果处理
经检查无品种选育档案、弄虚作假编造档案的品种,其试验结果作废,品种选育单位或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品种。
各抽查小组要认真负责,对所抽查品种的育种档案要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由抽查组成员签字,若发现包庇行为,将严厉惩处。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