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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4月“红盾护农行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上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15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204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张晓松)在今年1至4月实施的春季“红盾护农行动”中,各地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7249件,取缔无照经营3055户,受理投诉2169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739.7万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王晋杰14日通报上述情况时表示,“红盾护农行动”切实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了春耕生产正常进行。

    据王晋杰介绍,在今春“红盾护农行动”中,各地工商机关认真审查农资经营单位的准入资格,切实把住了农资市场准关。在湖南,工商机关建立了专门的《农资经营户花名册》,所有农资市场、经营户按网格监管模式进行监管。

    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各地工商机关加强了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云南昭通镇雄县工商局查获一起特大涉嫌制售假种子案,现场查扣涉案种子25950公斤。广西来宾市兴宾工商分局查获假冒“喜丰”牌钙镁磷肥400袋。

    为强化流通环节农资质量监管,各地工商机关认真制定、执行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计划,并向社会发布农资消费警示。山东组织力量完成了全省流通领域农资质量监测抽样工作,并将监测情况依法向社会通报,将严重不合格农资商品予以曝光。

    此外,各地工商机关还创新机制,健全市场巡查制度和预警制度,完善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建立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甘肃对农资经营户全部建立经济户口“诚信档案”,对失信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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