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农委函〔2011〕183号
关于注销《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通告(第一批)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各相关种子企业:
按照农业部的部署,我委对持省级发放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资格进行了认真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款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哈尔滨市金谷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8家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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