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办理结果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实施意见》有关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科种业有限公司等114家种子企业有关生产农作物种子所需条件均已通过种子生产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部门)初审、省种子管理局审核,符合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经省农委领导审批,批准发放黑龙江省龙科种业有限公司等114家种子企业《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11年6月17日-6月27日。
附件:2011年核发《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单位名录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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