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山西省2010年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补贴项目进行验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27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265
 

关于对2010年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市种子站:
    2010年农业部和省政府先后启动实施了 “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补贴项目”。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对2010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晋农财发[2011]19号)的精神,全面加快我省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和推广应用步伐,请各市种子站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对本市项目承担单位的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承担项目任务进行自查、总结
    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省农财两厅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对本单位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种子站,材料内容要求:一是种薯来源及播种情况(品种、面积、产量);二是繁种任务合同制、任务公示制、供种优惠制执行情况;三是组织管理措施、种薯销售区域及价格、资金使用情况等;四是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符合验收条件的承担单位要向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2010年当年实施项目确有困难或未全部完成任务,需今年补充完成的单位,应说明原因并将今年实施计划和春播情况上报省站种业发展科。
    二、组织完成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一)检查总结要求
    各市种子站要在各项目承担单位自查总结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逐项对本市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总结材料:一是检查时间及方法;二是项目完成情况、产量和质量情况;三是补贴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效果;四是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总结结束后要并如实填写“2010年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补贴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表)。
    (二)验收要求
    严格按照晋农财发[2011]19号文件精神,组织本市项目验收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健全验收档案。
三、工作安排
    (一)各市种子要在7月5日前将项目承担单位自查总结材料、市站检查材料和验收材料一并上报省站种业发展科(均要求报送电子版)。
    (二)为配合省厅对2010年财政支农资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省站将于6月下旬开始对项目各承担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附表:2010年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补贴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四、其它事项
    (一)邮寄地址: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街35号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种业发展科
    (二)邮政编码:030006
    (三)联 系 人:刘志宏
    (四)电子版发送地址:LDD041202@163.com

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