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种站字[2011]18号
关于举办种子企业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市(州)种子管理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对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部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提高种子企业加工、贮藏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结合我省种子企业清理整顿自查工作情况,我站准备在八月份分期举办种子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一)已领取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没有具备种子加工、贮藏技术资质人员或具有资质人员但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企业。
(二)准备向吉林省农业委员会申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
(三)已经取得《种子贮藏保管技术人员》或《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证书,但已超过三年以上时间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请各市(州)种子管理站将本通知内容转发本辖区县(市)级种子管理站及有关种子企业,7月20日前由各市(州)管理站将参加培训人员汇总制表,报送到吉林省种子管理总站生产管理科。
三、内容及形式
(一)种子加工
1、培训内容:种子加工技术基本原理,工艺流程的选择,成套设备的调试和操作,设备的维护及故障处理等;
2、培训学时:培训20学时;
3、培训目标:基本掌握种子加工技术理论知识,掌握加工设备故障诊断及排除,掌握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维护技能。
(二)种子贮藏
1、培训内容:种子贮藏原理,主要农作物贮藏技术及贮藏期间的管理,种子贮藏期间的检测。
2、培训学时:培训20学时。
3、培训目标:基本掌握种子安全贮藏理论知识,掌握种子贮藏安全隐患诊断技术及排除方法。掌握主要农作物种子安全贮藏技术操作方法。
四、发证
培训结束后将组织考试,合格者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颁发资格证书。
种子企业与个人对已经取得的种子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证书有变更请求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原企业和变更企业出具情况证明,并加盖公章,原证书在此次正式办班前交到吉林省种子管理总站生产科,待办理变更手续。2009年以前发放的证书,不再给予办理变更。
五、其它事项
(一)加工班和贮藏班每班培训期分别为4天。
(二)报名者必须注明培训项目是种子贮藏或是种子加工,一人可以报名培训单项或两项。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吉林省种子总站生产管理科
电 话:0431-87983034
电子信箱:jlzzsll@126.com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