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业公告〔2009〕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准许经营推广外省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我区2007?2008年引种试验鉴定,现将已通过国家或外省审定、准予在广西适宜地区经营推广的29个水稻品种、8个玉米品种(含4个扩大种植范围的品种,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准许经营推广外省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清单.doc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桂农业公告〔2009〕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准许经营推广外省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我区2007?2008年引种试验鉴定,现将已通过国家或外省审定、准予在广西适宜地区经营推广的29个水稻品种、8个玉米品种(含4个扩大种植范围的品种,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准许经营推广外省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清单.doc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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