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7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79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种子管理局的要求,拟对未送达国家征集标准样品的234个省审主要农作物品种退出种子市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自2012年1月15日至2012年2月5日,同时在吉林种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品种选育单位或品种权人如有异议,可向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反馈,并提交书面说明。对由两个以上省份审定的品种,未向我省送达标准样品的,需由收到标准样品的省份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对有其它异议的品种还需提交近两年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销售发票、种子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所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提供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于维(电话、传真:0431-87984361)。
附件:未按期送达标准样品拟退出种子市场的省审主要农作物品种名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